一乙胺(5000吨/年)、二乙胺(10000吨/年)、三乙胺(5000吨/年)、N,N-二乙基甲酰胺(13000吨/年)生产、销售(有效期以许可证);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丙酮、甲醇、乙醇[无水]、正丁醇、异丁醛、1,2-乙二胺、苯、乙酸[含量>80%]、2-氨基丙烷、2-丙醇、2,2’ -二羟基二乙胺、2-氨基乙醇、2-甲基-1-丙醇(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 ;化工产品生产、销售(不含化学危险品);资格证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;批发(无存储)氨基三乙醇、辛醇、己二酸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